李学勤,1933年生于北京,1951至1952年就读于清华大学哲学系。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所长,清华大学思想文化研究所所长等,并任英国剑桥大学、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等多所国外名校的客座教授。现任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历史系教授、国际汉学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中国先秦史学会理事长,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
“出土文献”这个词,最近十几年在学术界逐渐通行,其特点是与“传世文献”相对举。“传世文献”是指从古时传抄递印下来的文献,一般来说就是各种古籍,而“出土文献”指的是通过地下发掘得到的文献,属于考古文物的范围。“出土文献”如就广义来讲,时代跨度可以很长,甚至下及明清,但习惯上多偏重秦以前(或稍延到汉初)以古文字书写的材料,本文所论即采用这种狭义的解释。
出土文献可以划分为三个大的历史段落
中国学者历来对出土文献非常重视,但能对有关研究做出理论性探讨的,应首推王国维先生。大家知道,王国维1925年秋在清华讲授《古史新证》,提出著名的“二重证据法”。他说:“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种材料,我辈固得据以补正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驯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此二重证据法,惟在今日始得为之。”他所谓“纸上之材料”,即传世文献,“地下之材料”固然可包括各种考古文物,然而从他讲课中说“地下之材料仅有二种:(一)甲骨文字,(二)金文”,这些实际就是出土文献。通过以出土文献来印证补正传世文献,开辟研究中国古史的新途径,乃是王国维“二重证据法”的真谛。
当然,在王国维的时代,出土文献的种类和数量都还有限,特别是现代考古学在中国的田野工作可以说尚未开始。这种工作能够大规模铺开,是在新中国建立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出土文献大量发现,其繁多丰富,远出前人所能预想,这也就使遵循“二重证据法”研究中国古史有了广阔的用武之地。
我们要讨论的中国古史,不是漫无边际地从中国这块大地上人类的出现讲起,而主要是指中国文明由萌芽形成到其早期发展的历史。传统上一般认为中国有五千年的文明史,这是以司马迁《史记》等传世文献关于炎帝、黄帝的记载为依据的。现在看来,自炎黄以下,不妨划分为三个大的历史段落:
第一个段落是炎黄到尧舜,即所谓“五帝时代”。大家公认,这属于传说时期,然而如王国维所言,“传说之中,亦往往有史实为之素地,二者不易区别,此世界各国之所同也。”
第二个段落是夏朝到西周,这属于近年学者讲的原史时期。其间又可以商代盘庚迁殷划一界线,其后由于有甲骨文、金文,我们运用“二重证据法”的机会更多。
最后的段落是东周到秦的统一,由于存在大量传世文献,已属于严格意义的历史时期,但出土文献的意义仍然不可低估。
出土文献三大段落在中国文明的历史中的作用
王国维在1925年时曾称他那时为“发现时代”,今天我们所处的更可称为“大发现的时代”。出土文献的整理研究,一定会在新世纪里发挥越来越明显的作用,使我们对中国早期文明的认识不断深入和更新。
下面,我们就试举一些例子,说明出土文献对于研究上述三大段落中国文明的历史会起怎样的作用。 [本文共有 3 页,当前是第 1 页] <<上一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