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诞生之后,便摆脱了仅仅利用天然“工具”的那种出于动物本能的“劳动”形式,跃进到制造和使用工具的劳动阶段。也就是说,人类最初制造的器物,首先是生产工具。从这一意义上说,人类在最初还谈不上有什么严格意义的日用器物,因为那时的生产和生活水平实在是太低了。只是由于生活的一些起码的需要,有些生产工具兼具生活用器的功能,因而生产工具与生活用器常常是同一的。例如一根加过工的木棒,本用于狩猎,在人们需要时,又可用作手杖或烤肉的支架。又如一把石刀,既可用于剥削兽皮的生产,又可充作切肉的餐刀。总之,人类要生存,就必须从事物质资料的生产,以期尽可能地提供自己最低限度而又毫无保障的需要。那时所谓生活日用器物是十分粗糙简陋的。
经过长期艰苦的劳动,生产有了发展,人类自身的体质、智力也有了提高。於是生活器用方面的某些需求日益迫切而且器物的制作也有了可能。从出土实物看,在旧石器时代中、晚期的很多遗址中,如辽宁海城小孤山、北京周口店山顶洞、宁夏水洞沟等遗址,都有骨针、骨锥的发现。山顶洞的骨针长82毫米,最大直径3.3毫米。而小孤山的骨针针鼻仍十分完好,显示了当时人类高超的钻孔技术。这些骨针,针体滑润,针尖圆锐,说明当时人类已掌握了较熟练的缝纫技术。上述骨针、骨锥既是生产工具,也可作为中国古代最早的日用器物的代表。山顶洞人及同时期的人类,已经过着渔猎和采集的生活。他们既然已能用针缝制兽皮衣服,那么他们完全可能缝制皮囊之类的东西,或缝制树皮器物,以为渔猎、采集等生活日用容器。原始人在创造日用器物方面,常有些“高招”,使在今人看来非常棘手的问题迎刃而解。这通过有关古典文献和民族学的材料可以证明。例如:人们能利用某种树皮制造他们所需的器物,甚至还可以做成“锅”,我国北方的一些古老民族,就是用桦树皮“锅”煮水、做饭的。而拉布拉多的印第安人的“全部家庭设备,实际上都是用桦树皮按几何形状‘缝制’成功的”。(1)更有趣的是,人们竟然还能把面包树、无花果树、桑树或杉树的树皮做成“布”。方法是:“(把)树皮加以浸泡棒打,变成一种光滑材料——树皮布……其最重要的分布中心是印度尼西亚和玻利尼西亚,称为‘塔帕(tapa)’。欧洲和亚洲许多史前民族也知道树皮布。”(2)这使我们知道,原始人在没有发明麻布以前,并非只会用兽皮做衣服。至于在没有桦树的地方,人们又拿什么做“锅”呢?如果那里生长着竹子,人们就会用一端带竹节的竹筒做“锅”,把谷物放在竹筒内,加水,将另一端堵死,放在火上烧烤。不久,里面的饭就熟了,此法沿用至今。如果某地连竹子也没有,或者人们还不会用树皮、竹子做“锅”,又如何做饭呢?《艺文类聚·食物部》引《古史考》说:“神农时,民食谷,释米加烧石上而食之。”这就是所谓石炙法。同时还有石烹法,即将烧石不断投入盛有水和食物的容器内,使之煮熟。凌纯声在《松花江下游的赫哲族》一书中,记述赫哲人“在用铁锅煮物以前,没有知道制造陶器,在他们的传说中……用极大的木盆一个,内盛水,将肉放在其中,以石块烧红,立刻浸入大盆水中,如是数次即水沸肉熟。”于省吾先生即结合凌氏等人的资料,考证甲骨文中的庶字是“‘从火石、石亦声’的会意兼形声字,也即煮之本字”。“庶之本义乃以火燃石而煮,是根据古人实际生活而象意依声以造字的。”(3)由此,我们则进而可知我国中原地区的祖先,也和其它民族的祖先一样谙熟石烹法。有人认为陕西蓝田锡水洞发现的烧石,即蓝田猿人的石烹遗物。此外,动物的胃也是一种常用的“锅”。
[本文共有 2 页,当前是第 1 页] <<上一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