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说,那些人类伟大的心灵,都是一些瘾君子,你会同意么?确实,那些我们眼里的伟人,他们或者崇拜精神,或者崇拜物质,都把物质或者精神当成一种生命的瘾。因此有人说,生命本没有意义,而需要我们为之定下一个意义吧。那些让我们上瘾的,让我们眷恋、着迷、痛苦、堕落,或者生不如死的事物或者人们,或许就是生命的意义之所在。 在人们的心目中,往往只有瘾君子,才能言瘾。其实,瘾为何物?作家严歌苓说过,瘾就是一种走火入魔的状态,由灵魂而肉体,以至灵肉无间。会过瘾的人对唯物、唯心之辩的态度,是付之一笑。过瘾的那一会儿,你就是个小神仙,无所不能,无我无他,无虚无实。假如说生命有度,把心与身的存在状态,从低到高排列成度数,那么,瘾就是一种超乎正常的生命度。 因此,只有沉迷成瘾的生命,才有不凡的高度。尼采在《偶像的黄昏》中曾说过,那些思想家、艺术家,所有这些天性在思想和举动上,都有地下生活者的颜色;他们身上的每样东西,都比生活在日光中的人们苍白。可是,几乎我们今日所赞扬的生存方式,从前都曾经生活在半坟墓的气氛中。那些不凡的生命,都有着不容于世俗的怪僻和隐私,或者不可脱遣的心瘾。 也许,在世俗或宗教那里,那些使生命被控制而挣扎,那些让人类上瘾的,都属于原罪。就象僧侣们常常说教的,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如今你们奉主的名,并藉著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但是,如果没有了这些原罪,我们的生命里还剩下什么呢? 在我看来,不管是酒瘾,毒瘾或性瘾,那些能使人放荡的生活;还是日夜面壁,清心寡欲,而充满圣灵的生活,实际上都属于上瘾的生活。只不过前者多属于物质的,后者多属于精神的。人们往往侧重于物质的上瘾,而忽视了精神的上瘾。对于生命中瘾所形成的影响力,早已经抵达人的生命中每一个角落。生命往往沉迷于种种诱惑之中,而诱惑到了极致的程度,就是成瘾。 王朔曾写过一部小说《过把瘾就死》,确实,生命的过程,不就是过过瘾罢了,其实没有什么意义。所谓的意义,只是我们强加在那些,脆弱而遽然的生命之上的。因此,严歌苓说,对于我来说,生命一天不达到那个浓度、烈度,没有到达那个敏感度、兴奋点,瘾就没过去,那一天就活得窝囊。这样一种近于疯癫的生命状态,几乎与瘾君子简直无异。所以,活着就是图个爽透。 爱情,作为人类最普遍的感情,实质上也是一种上瘾。对别人着迷与上瘾,这种人的重心不在自己,而在自己与他人之间,甚至完全在别人身上。如果失去爱人的能力,渴望符合内心缩影的某人爱他。为了虏获所欲的对象,可能需要顺从对方,放弃自我。一旦虏获对方,必然会一直监控对方,以确保对方不会逃走。于是,人们以爱情之名,创造了一种上瘾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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