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关于给宝宝起名字的事有很多有意思的事件。最有趣的是:前年,有一位先生给儿子起名“@”,读音与“爱他”相似,这位初为人父的先生虽然标新立异得让人失笑,可也带出了一系列值得思考的问题:父母给儿女起名是不是一项不受公权力机关干涉的个人权利?警察有没有权力拒绝登记这样一个新奇的名字?
国家语委的一位人士说,理论上说,如何起名是公民享有的自由权利,但起名不仅仅是私人事务,因为名字要到户籍管理机关进行登记,如此是为了社会管理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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